巡察办作为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
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学院党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制度建设工作;
2.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3.向学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有关工作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传达贯彻有关决策和部署;
4.拟定巡察组组成人员,落实巡察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5.对学院党委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承担巡察研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