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1〕31号)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以王卫林同志为组长的学院党委第一巡察组对音乐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2周。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聚焦二级学院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针对音乐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四)落实省委巡视、综合考核、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和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严强转”专项行动、“三个以案”系列警示教育等专项行动检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学院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反应问题渠道
窗体顶端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意见箱地点:音乐学院正门入口处
信访接待点:音乐学院琴房401室
E-mail: szxydyxcz@ahszu.edu.cn
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第一巡察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