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1〕3号)精神,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24日,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的实际情况,聚焦学院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等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包括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学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作风建设等情况;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
4.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年度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学院党委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被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设置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信访接待点:教学楼A405(东)(5月11日至24日巡察期间周一、周三、周五下午2:30—5:00)
2.意见箱设置地点:四楼中间楼梯口
3.电子邮箱:szxydyxcz@ahszu.edu.cn
4.巡察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第一巡察组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