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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学院第四届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人:张晓  发布日期:2025-11-11   资料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20251110日至123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第二巡察组对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两个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并延伸到其他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1.信访接待点:实训楼A1103

2.意见箱设置地点:实训楼A11层东侧楼梯口

3.举报电话:0557-2871699

4.电子邮箱:xcxf@ahszu.edu.cn

(二)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1.信访接待点:工科楼A205

2.意见箱设置地点:工科楼A楼二楼西楼梯口

3.举报电话:0557-2871699

4.电子邮箱:xcxf@ahszu.edu.cn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1126日。

四、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宿州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