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谈话是巡视组最基本的工作方式,是获取情况、突破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了解核实问题的个别谈话,其质量高低决定发现问题的成效。实践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讲究方法策略,确保谈话质量,提高发现问题质效。
做好谈话准备。
巡视工作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在了解核实问题时,有的同志不注意做准备工作,谈了不少人,花费不少时间,结果收效甚微。谈话前,要围绕谈话对象和有关问题做足准备工作。
一是掌握谈话有关情况。详细了解谈话对象年龄籍贯、家庭状况、兴趣爱好、学习和任职经历等情况,掌握信访反映谈话对象的有关问题,对于指向明确的,通过调阅资料等方式初步了解,找准问题重点和突破口。掌握了这些情况,便于谈话人找到合适的切入话题,营造宽松氛围,让谈话对象敞开心扉说实话、说心里话,有利于增强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科学确定谈话对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策指示需要级级推动、层层落实,最终由有关部门和人员来具体实施,因此谈话对象应包括负责或分管的领导、承办人等知情者。在没有掌握具体问题时,直接找领导本人谈话,他们有可能以不清楚为借口,回避问题、推卸责任。个别谈话可自下而上,先找具体经办人谈,了解事情的经过,再找有关领导谈,弄清问题的原因。
三是精心拟制谈话提纲。谈话中,谈话人问什么、先问什么问题,直接影响谈话效果。要认真拟制谈话提纲,明确谈话目的、谈话对象,列出需要了解的所有问题,合理调整先后次序,做到环环相扣。必要时可组织谈话预演,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方案,确保有话可谈、谈出深度。
讲究谈话策略。
个别谈话是思想政治工作,是谈话人与谈话对象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心理交锋。要根据问题性质、谈话对象特点等情况采取不同谈话方式,做到灵活应对。
一是侧面迂回抽丝剥茧。刚开始谈话,如果直指问题、触及要害,谈话对象会有防备心理和种种顾虑,不敢说、不愿说。首先,谈话人可以以探讨方式,先与谈话对象谈有关工作及制度规定,明确是非标准。其次,谈具体事项本身,把问题找出来。最后,谈问题的经过和原因,揭开事实真相,锁定责任人及相关证据。
二是由小及大逐步深入。谈话中,有些谈话对象避重就轻,常常说小问题、不说大问题,说部分问题、不说全部问题。有些谈话人掌握不好,一提问就透露真实意图,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谈话一般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先从小问题入手,突破后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直至和盘托出所有问题。
三是单刀直入直击要害。有的谈话对象有很强的党性,有的在工作中受到排挤、提拔使用上受到不公正待遇,还有些本人就是举报者,他们往往掌握一些真实情况,也会配合巡视组工作。谈话中,谈话人简要介绍谈话目的后,可以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进行提问,既可以谈有关问题本身,还可以延伸了解其他问题,必要时还可以请他们说出有关知情人,或是提供其他有价值的信息,尽可能把问题了解透彻。
注重谈话技巧。
个别谈话是一门学问,方法技巧运用得当,会收到事半功倍效果。谈话中,要做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随机应变、灵活运用。
一是区分对象因势利导。谈话中,对心存侥幸的谈话对象,要讲清政策,传导压力,促使他端正认识,向组织讲实话、道实情。对心存顾虑的谈话对象,既要讲清政策,也要讲明纪律要求和保密原则,取得信任,促使其放下包袱,本着对组织、对单位负责的精神,主动、真实地反映情况、讲清问题。
二是察言观色顺藤摸瓜。当谈话指向具体问题时,谈话对象会或多或少出现表情和情绪变化。谈话人要善于观察,注意谈话对象神情变化和肢体动作,从中作出初步判断。要善于倾听,注意捕捉弦外之音,领会其真实意图,不要轻易打断或转移话题。对谈话对象透露的蛛丝马迹要进行追问,打破砂锅问到底,促使其说出实情。
三是抓住时机速战速决。打仗贵在用兵神速,谈话也要争分夺秒。有的谈话人习惯按部就班工作,出现了大段时间间隙,结果谈话对象将有关情况透露出去,增加了深入了解的难度。每次谈话时间安排上要充足,当谈话对象提供有价值的情况后,及时转入下场谈话,并迅速跟进核实,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不给有关人员统一口径,或者隐匿甚至销毁资料留有时间。
把握谈话要求。
巡视组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巡视谈话必须遵守纪律规定,把握好尺寸。
一是注意态度语气。有的谈话人存在急躁心理,遇到谈话对象态度不积极,动辄发怒,严厉指责,或用审讯语气提问,要求谈话对象承认事实,既影响了谈话效果,又影响了巡视组形象。巡视谈话是同志间平等的交流,既要严肃认真,又要谦逊平和、坦诚真挚,动之以情、晓之以纪,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二是坚持审慎稳妥。既要尽最大努力把问题了解核实清楚,也要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做到“可控制、不惊动”。特别是当预判了解的事情非常重要,涉及领导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时,就要注重从外围了解,不直接找领导本人谈话和核实,防止发生意外。当谈到具体问题时,发现谈话对象出现紧张等反应的,要搞好思想疏导,谈话结束后,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对谈话对象加强教育管理。
三是依规依纪依法。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找谁谈、谈什么都要经批准后进行,不能擅自行动、先斩后奏。要把握好时间,控制好节奏,不采取超长时间、高强度谈话方式,更不能以变相方式留置谈话对象。对于确需了解的重要问题,可以约谈话对象多次谈,直至把有关问题了解清楚。